申請加入CPTPP、DEPA等高標準數字貿易協定,既符合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需要,也能夠為中國帶來顯著的發展收益、規則收益和改革收益。近年來,中國數字貿易增速高于同期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的增速。與此同時,以申請加入CPTPP和DEPA為契機,中國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腳步也在加速。
當前, WTO多邊貿易進程受阻,已無法滿足全球數字貿易發展帶來的規則需求。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TAs)快速增長,并成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的主導力量。2000年以來,在全球涉及數字貿易與電子商務等相關議題的自貿協定將近120個個,其中含電子商務/數字貿易專章超過80個,覆蓋了110個國家和地區。而最具代表性的是CPTPP、《美墨加協定》(USMCA),以及新加坡、新西蘭、智利之間達成的DEPA。
近年來,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數字貿易國際合作,完善國際規則體系,提出發展數字貿易的中國方案。多邊層面,中國積極參與WTO框架下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產品等談判。在電子商務議題談判中,圍繞跨境電商發展、增進貿易便利、物流、支付等議題提出4份提案,推動中國方案文建議納入談判成果。區域層面,2021年,中國申請加入CPTPP和DEPA,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擴大對外開放。2022年8月,DEPA聯委會成立中國加入工作組,全面推進相關談判。
作為全球數字貿易規模排名前五位的國家之一,中國擁有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豐富的數據資源、完善的網絡基礎設施以及活躍的創新市場主體,數字貿易發展潛力巨大。2021年,中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進出口額為3596.9億美元,同比增長22.3%,分別高于同期服務貿易、貨物貿易增速6.2和0.9個百分點。數字貿易順差相比2020年翻一番,連續四年實現順差。數字技術貿易優勢顯著,電信、計算機和信息服務(ICT)貿易規模約為1171.1億美元,同比增長27.3%。其中,出口規模達769.9億美元,同比增長30.4%,全球占比為8.6%,位居第3。數字服務貿易增速遠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成為在全球范圍內數字服務貿易速度最快的經濟體。
然而,與CPTPP、DEPA等自貿協定的核心條款相比,在中國與26個國家/地區簽訂了的19個FTA中主要集中于電子簽名、無紙化貿易以及數字貿易便利化等相關議題,而對跨境數據流動、數字服務市場準入、源代碼保護、政府數據開放等新議題覆蓋不夠或未涉及,在多雙邊數字貿易規則談判博弈中仍處話語權較弱地位。
CPTPP、DEPA反映了未來全球高水準數字貿易協定走勢。CPTPP作為迄今為止全球范圍內最高標準的自貿協定,其數字貿易規則框架既延續了電子傳輸免關稅、個人信息保護、線上消費者保護等傳統電子商務議題,又創新性地引入跨境數據流動、計算設施本地化、源代碼保護等議題。而DEPA則屬于目前貿易談判中的最新形式,即數字經濟協定(DEA)。與其他協定不同的是,DEPA更多強調“以發展為導向”。DEPA著眼于跨境數字經濟產業鏈構建,著眼于數據創新與數據公開規則,以及著眼于中小企業數字包容性發展。
作為全球數字經濟大國,中國基于傳統制造業和新興數字設施優勢,以車聯網、金融科技、工業互聯網、跨境電子商務、生物醫藥等為代表的行業呈現出多樣化的數據應用場景。加快推動數字領域的規則與制度性開放,加快與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對接融入,并進一步擴大數字朋友圈變得尤為緊迫。
總體而言,CPTPP、DEPA符合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和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大方向,對中國穩步推進制度型開放,加快建設數字貿易強國,提升中國在數字貿易規則領域的國際話語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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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業務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