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修訂印發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南自貿管委發〔2022〕11號)有關規定,經過個人申請、受理初審、材料核驗等程序,現將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共1人,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30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五象新區(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2024年1月30日前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等方式將相關材料報送至五象新區管委會,過期不予受理。
郵寄材料送達地址:南寧市良慶區云英路8號五象總部大廈A座4143號辦公室
郵政編碼:530201
監督電話:0771-47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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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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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五象新區(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2024年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 |
符合人才分類 |
符合公寓類型 |
1 |
潘虹 |
女 |
廣西愛生生命科技 有限公司 |
文體醫療三類人才 |
90平方米 以下(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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