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修訂印發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南自貿管委發〔2022〕11號)有關規定,經過個人申請、受理初審、材料核驗等程序,現將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含續租,共2人,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五象新區(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2023年12月21日前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等方式將相關材料報送至五象新區管委會,過期不予受理。
郵寄材料送達地址:南寧市良慶區云英路8號五象總部大廈A座4143號辦公室
郵政編碼:530201
監督電話:0771-47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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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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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五象新區(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2023年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創新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公寓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 | 符合人才分類 | 符合公寓類型 |
1 | 賈萬昌 | 男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金融服務中心 |
現代金融類二代人才 | 9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不含) |
2 | 薛鼎松 | 男 |
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 |
現代金融類三代人才 | 90平方米(不含)以下,續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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